本次调查地块为重庆市荣昌区 P16-7 部分地块,位于荣昌区昌州街道油栎社区万福路,占地面积约为 38689 平方米(约 58 亩)。根据《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荣昌区主城区控规整合(2019)2021 更新维护成果的批复》(荣昌府【2022】85 号)可知,本次调查地块已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故本次调查地块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估。
本次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 105.643479°,北纬 29.394489°,调查地块外北侧为板桥工业园,南侧存在大面积种植活动,西侧为万福寺水库,东侧存在大面积种植活动。调查地块内历史存在大面积种植活动以及居民住宅和水塘;2011-2014 年地块内东部荒坡进行挖方活动,总挖方面积约为 3415 平方米,最大深度约为 4 米,总挖方量约为 12300 立方米,挖出来的土填埋在地块内东部道路(S209)建设区域;在地块内东部和西部存在居民住宅拆除活动,民宅拆除的建渣遗留在原地;2014 年至今,地块内存在大面积种植活动和水塘,其他区域无扰动。经对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和环境执法支队进行访谈,地块内无工业企业,不存在工业生产活动;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环境违法记录。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以及基于对本次调查地块的资料收集、现场了解与实地踏勘、潜在污染物类型等资料综合剖析,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和输送,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现场不存在污染迹象,调查地块内的人类活动对土壤环境状况影响较小。调查地块周边企业为地块外北侧的板桥工业园企业和地块外南侧的养鸡场,通过对企业基本信息、原辅材料和生产工艺等资料的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地块内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为了验证地块内的人类活动和周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地块内环境状况影响较小的推论,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公告 2017 年第72 号)和“地块面积>5000m2 ,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 6 个”的要求,采用系统布点法结合专业判断法在该地块内布设了6个土壤样品采样点位和3个地表水采样点位,共采集送检 7 个土壤样品(不含 1 个平行样)和 3 个地表水样品(不含1 个平行样)。土壤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1 所有项目、pH、铬、锌、锰、石油烃(C10 -C40 )和有机农药;地表水监测因子包括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铜、镍、铬、锌、锰。
监测结果表明:所有送检土壤样品中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表水样品中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限值。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的规定,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