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仁义镇B15-04部分地块(即仁义中学校舍地块)位于荣昌区仁义镇育才路58号,占地面积为20842.66平方米(合31亩)。仁义中学校舍地块已规划为中小学用地(A33),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地块属于第一类用地,故地块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估。
调查地块内历史上均为农用地,历史至今均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不存在明显的污染源。地块存在填方活动,估算填土总方量约1.2万m3,填土来源于仁义中学校内平场的弃土和地块周边山坡开挖的弃土,外来填土源区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填土源区相邻地块对填土源区的土壤环境影响也较小,调查地块内外来填土污染风险较小。根据仁义中学校舍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调查地块内浅层地下水较贫乏,本次调查不考虑地下水。
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固体废物和土壤环境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2021-06-04)及《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服务八条惠企措施的通知》(渝环办〔2022〕97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基于对仁义中学校舍地块的资料收集、现场了解与实地踏勘、潜在污染物类型等资料综合剖析,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以及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且现场不存在污染迹象、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等情形,调查认为调查地块内土壤污染总体风险较小,可以免于采样监测。
本次调查采用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仪(以下简称:XRF)、光离子气体检测仪(以下简称:PID)快速检测仪器的方式,对地块开展了现场快速检测,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现场快速检测土壤样品的各项污染物因子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同时,为了进一步验证地块可能受到的环境影响较低,在地块内邻近仁义镇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旁布设1个土壤采样点位,采集表层样,共采集了2个土壤样品,其中包括1个土壤平行样品,土壤监测因子包括pH、《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表2中石油烃(C10-C40)。
土壤采样监测结果表明:所有送检样品的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结合资料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现场快速监测、现场采样监测等方式综合分析,调查报告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