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地块基本情况:①重庆市荣昌区A05-02地块(即黄金坡组团5号地块)位于荣昌区昌州街道黄金大道西段,占地面积为39880.29平方米(合60亩);②重庆市荣昌区A05-03地块(即黄金坡组团6号地块)位于荣昌区昌州街道黄金大道西段,占地面积为67513.19平方米(合101亩);③重庆市荣昌区B05-05地块(即黄金坡组团11号地块)位于荣昌区昌州街道黄金大道中段,占地面积为54419.68平方米(合82亩);④重庆市荣昌区B05-06地块(即黄金坡组团12号地块)位于荣昌区昌州街道黄金大道中段,占地面积为44109.77平方米(合66亩);⑤重庆市荣昌区B06-01地块(即黄金坡组团13号地块)位于荣昌区昌州街道黄金大道中段,占地面积为55797.79平方米(合84亩);⑥重庆市荣昌区B06-03地块(黄金坡组团14-1号地块)位于荣昌区昌州街道黄金大道中段,占地面积为20613.73平方米(合31亩)。本次调查6个地块占地总面积约282334平方米(合423亩)。
本次调查地块规划情况:①A05-02地块(黄金坡组团5号地块)、A05-03地块(黄金坡组团6号地块)、B05-05地块(黄金坡11号地块)、B05-06地块(黄金坡组团12号地块)、B06-01地块(黄金坡组团13号地块)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②B06-03地块(黄金坡组团14-1号地块)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和一类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上述地块均属于第一类用地,故本次调查地块均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估。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情况:调查地块内历史上均为农用地,历史至今均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仅黄金坡组团5号地块、黄金坡组团13号地块和黄金坡组团14-1号地块存在过建设工程项目部,调查地块内不存在明显的污染源;此外,2009年至2020年期间,黄金坡组团5号地块、黄金坡组团6号地块、黄金坡组团11号地块、黄金坡组团12号地块、黄金坡组团13号地块、黄金坡组团14-1号地块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填挖方,填土部分来源于地块内平场时的挖方,部分来源于周边相邻地块建设期间开挖的弃土,外来填土源区及周边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等污染源,污染风险较小。参考邻近地块黄金大道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调查地块内浅层地下水较贫乏,本次调查不考虑地下水。
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固体废物和土壤环境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2021-06-04)及《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服务八条惠企措施的通知》(渝环办〔2022〕97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基于对上述6个地块的资料收集、现场了解与实地踏勘、潜在污染物类型等资料综合剖析,本次调查的6个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以及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且现场不存在污染迹象、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等情形,调查认为调查地块内土壤污染总体风险较小,可以免于采样监测。
本次调查采用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仪(以下简称:XRF)、光离子气体检测仪(以下简称:PID)快速检测仪器的方式,对6个地块开展了现场快速检测,快速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现场快速检测土壤样品的各项污染物因子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结合资料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现场快速监测等方式综合分析,调查报告认为,调查的6个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规划用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