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黄金坡组团D07-02/04、E03-1/03地块均位于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黄金坡社区,E02-1/03地块西部区域位于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黄金坡社区,东部区域位于峰高街道金银村,其中,D07-02/04地块占地面积约为23872平方米(约36亩),E02-1/03地块占地面积约为53115平方米(约80亩),E03-1/03地块占地面积约为52673平方米(约79亩)。
本次调查地块规划情况:根据荣昌区主城区控规整合(2019年版),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荣昌区实施城市规划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渝府地〔2022〕530号),D07-02/04地块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E02-1/03、E03-1/03地块拟规划为商住用地(R2B1)。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上述地块均属于第一类用地,故本次调查地块均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估。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情况:①D07-02/04地块历史上为农田、荒地;2011年~2014年期间地块东部存在挖方,其弃土主要用于地块东侧黄金坡1号安置房平场;2017年,因规划修建道路,地块东部区域为挖方,该区域已硬化并作为道路接头使用;至今,地块内为农田、荒地、道路。②E02-1/03地块历史上为农田、荒地、水塘、居民住宅;2011年~2020年期间地块北部、西部存在挖方,开挖弃土主要用于高铁站及道路修建;2014年,地块北部为荣昌北站工程项目部,其它区域无变化;2017年,地块内项目部已拆除;另外,地块东部存在填方,填土来源于地块南侧黄金大道施工的高坡挖方,填土源区历史为荒地、农田、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活动;至今,地块内为农田、荒地、道路、水塘、居民住宅。③E03-1/03地块历史为农田、道路、荒地、水塘、居民住宅;2014年,地块西南部为填方,填土来源于地块西侧山坡,填土源区历史为荒地、农田、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活动;2014~2018年期间,因修建鱼塘、地块中西部、北部区域存在高挖低填,地块内不存在外来填土;另外,地块南部区域为挖方,其弃土主要用于地块外南侧安置房区域平场;2018年,地块北部因施工变道修建、地块内东北部区域存在高挖低填,不存在外来填土;至今,地块内为水塘、农田、荒地、道路、居民住宅。
根据《荣昌县黄金大道建设工程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一阶段详勘)》(中冶建工有限公司,2011.4),黄金大道地块内共布置钻孔131个,勘察结论显示在斜坡带,勘察深度范围内基本无地下水;在沟谷带,经钻孔终孔后抽干钻孔中残留用水,无水位恢复,表明场地内地下水较贫乏。黄金大道地块紧邻本次调查的E02-1/03、E03-1/03地块,ZY129、ZY130钻探点位距离E02-1/03、E03-1/03地块较近(约10m),钻探点位均未见地下水,D07-02/04地块距离其勘察范围较近(约540m),均可参考黄金大道地块勘察结论,因此本次调查地块内浅层地下水较贫乏,不进行地下水样品采集。
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固体废物和土壤环境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及《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服务八条惠企措施的通知》(渝环办〔2022〕97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基于对上述3个地块的资料收集、现场了解与实地踏勘、潜在污染物类型等资料综合剖析,本次调查的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以及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且现场不存在污染迹象、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等情形,调查认为调查地块内土壤污染总体风险较小,可以免于采样监测。
重庆市荣昌区黄金坡组团D07-02/04、E02-1/03、E03-1/03等3个地块及其邻近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满足《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服务八条惠企措施的通知》(渝环办〔2022〕97号)中免于采样的条件。
为了进一步验证地块可能受到的环境影响较低,本次调查采用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仪(以下简称:XRF)、光离子气体检测仪(以下简称:PID)快速检测仪器的方式,对地块开展了现场快速检测,同时,对存在填土活动的E02-1/03、E03-1/03地块采取了采样监测的分析手段。在地块D07-02/04内布设了12个土壤快速检测点位,在地块E02-1/03内布设了15个土壤快速检测点位,在地块E03-1/03内布设了33个土壤快速检测点位,检测项目均为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经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分析,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的各项污染物因子含量均未出现异常,土壤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快速检测结果与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相吻合,进一步印证了地块内土壤污染总体风险较小。
基于保守考虑,对存在填土地块通过采样分析手段进一步验证地块内填土活动对调查地块的影响,本次采样主要为验证性采样,仅E02-1/03地块、E03-1/03地块存在填土活动,故本次调查在E02-1/03地块、E03-1/03地块填土区域内分别布设1个、3个采样点位,共布设4个采样点位,4个土壤监测点均采集剖面样;共采集9个土壤样品,2个土壤平行样品,土壤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pH、石油烃。
土壤采样监测结果表明:所有送检样品的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结合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现场快速检测、现场采样监测等方式综合分析,调查报告认为,重庆市荣昌区黄金坡组团D07-02/04、E02-1/03、E03-1/03等3个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要求,调查地块满足规划用地性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