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濑溪河滨水组团V19-3地块,位于荣昌区昌元街道虹桥社区,占地面积约为79649平方米(约119.4亩)。本次调查地块规划为医院用地(A51),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属于第一类用地,故本次调查地块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估。
2014-2021年,地块内存在5次填土活动,总填土面积约18581平方米,最大填方深度约为8米,总填土方量约55400立方米。填土源区1和填土源区2历史曾存在工业企业,存在污染风险。填土源区3、4、5内均不涉及工业企业,相邻地块对填土源区3、4的土壤环境影响较小,此部分填土污染风险较小;周边企业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对填土源区5造成潜在影响,此部分填土存在污染风险。
此外,调查地块周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对本次调查地块造成潜在影响。因此,需要采样检测以判断土壤环境质量。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文件要求,以及基于对调查地块的资料收集、现场了解与实地踏勘、潜在污染物类型等资料综合剖析,对调查地块采用系统网格布点与专业判断布点相结合的布点方案,在调查地块内共布设26个土壤监测点位,共采集到63个土壤样品;1个地表积水和底泥监测点位,采集地表积水和底泥样品各1个;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未采集到地下水样品。土壤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项、表2中SVOC、水溶性氟化物、多氯联苯、有机农药类、石油烃(C10-C40)及pH,底泥监测因子包括GB36600-2018表1中45项、表2中SVOC、水溶性氟化物、多氯联苯、石油烃(C10-C40)及pH,地表积水监测因包括pH、镉、汞、铅、砷、铜、镍、六价铬、铬、锌、石油类、氟化物、多氯联苯、硝基苯、苯胺、苯并[a]芘、2,4-二氯酚、2,4-二硝基甲苯、2,4,6-三氯酚、五氯酚、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监测结果表明:所有送检的土壤和底泥样品中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的第一类用地风险控制值。地表积水样品中污染物的含量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限值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和集中式生活引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调查报告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