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地块为重庆市荣昌区P1-3地块(即板桥组团41号地块),位于荣昌区昌州街道迎宾大道南段,占地面积为105908.59平方米(合159亩)。本次调查地块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属于第一类用地,故本次调查地块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估。
调查地块内历史上为农用地,历史至今均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地块内北部经营过旭晨驾校,调查地块内不存在明显的污染源;此外,地块内历史上存在平场活动和外来填土活动,估算外来填土总方量约17.4万立方米,填土来源于周边相邻地块开挖的弃土,填土源区相邻地块对填土源区的土壤环境影响较小,调查地块内外来填土污染风险较小。参考邻近地块庆顺小区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调查地块内浅层地下水较贫乏,本次调查不考虑地下水。
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固体废物和土壤环境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2021-06-04)及《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服务八条惠企措施的通知》(渝环办〔2022〕97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基于对调查地块的资料收集、现场了解与实地踏勘、潜在污染物类型等资料综合剖析,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以及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且现场不存在污染迹象、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等情形,调查认为调查地块内土壤污染总体风险较小,可以免于采样监测。
本次调查采用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仪(以下简称:XRF)、光离子气体检测仪(以下简称:PID)快速检测仪器的方式,对地块开展了现场快速检测,快速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现场快速检测土壤样品的各项污染物因子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同时,为了进一步验证地块可能受到的环境影响较低,对该地块采取了采样监测的分析手段。通过采样分析手段进一步验证地块内历史活动及周边企业对调查地块的影响,在该地块内布设6个采样点位,1土壤监测点采集表层样,5个土壤监测点采集剖面样;共采集20个样品,其中包括2个平行样品,土壤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pH、铬、锰、钒、石油烃、氟化物、苯酚、有机农药。
土壤采样监测结果表明:所有送检样品的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且铬、锰检出结果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氟化物、苯酚检出结果均低于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的第一类用地风险控制值。
结合资料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现场快速监测、现场采样监测等方式综合分析,调查报告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规划用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