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重庆市江津区长风机械厂A地块(东部新城C11-1地块)原址修复(场外部分)。
前期评估结果显示,长风机械厂A地块原址场地污染土壤超标污染物主要包括重金属和有机物,面积约为1738 m2、土方量为1722 m3,深度(0~3m);外来土堆超标污染物主要为铅,面积约为320 m2,土方量为1280 m3,土壤堆体及影响区修复深度为4.0m。
2018年10月重庆中昂融通实业有限公司再次委托我司对本场地进行治理修复工作,我司随即编制了《重庆市江津区长风机械厂A地块(东部新城C11-1地块)污染场地修复技术方案》(以下简称“长风A修复技术方案”)并于2018年10月通过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取得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江津区长风机械厂A地块(东部新城C11-1地块)污染场地修复工程备案意见的函。2018年11月,我司按照《修复技术方案》要求完成本项目场内部分治理修复工作,现场实际总修复方量为3086.9m?,其中开挖重金属及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土壤方量为2910m?,外运污染土壤及大粒径4986.42吨,外运污水至处置场暂存1.8吨,外运神驰电池污水处理站22吨,原地异位中和酸碱污染土壤约176.9m?。我司在自验收合格后,效果评估单位组织了现场复勘、资料审查、采样监测和评估,最终场内验收合格。2019年6月,本工程项目场内部分通过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2019年7月取得《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江津区长风机械厂A地块(东部新城C11-1地块)治理修复(场内部分)效果评估意见的函》(渝环函【2019】870号)。
我司于2018年11月28日完成场内污染土壤转运、暂存,2019年1月7日完成含铅污染土壤的筛分,1月15日完成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土壤的筛分,4月4日完成含铅污染大粒径冲洗,4月5日完成含铅冲洗废水的外运,4月6日完成淤泥池、沉淀池清理,4月8日完成含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大粒径冲洗,4月9日完成淤泥池、沉淀池清理,5月24日完成修复大粒径外运,6月27日完成汞污染土壤的固化/稳定化修复,7月13日完成有机物污染土壤的修复,9月13日完成含铅污染土壤的稳定
化修复,9月27日完成自验收。
本项目场外处置共修复污染土壤约3074.6m?(4986.42吨)(此方量为土壤开挖膨胀后虚方,实方约2910m?),其中含铅污染土壤约957.3m?,汞污染土壤约9.6m?,有机物污染土壤310.5m?,大粒径(卵石)1797.2m?(3091.24吨),外运含铅污废水136吨。
2019年9月,我司分批次对上述修复后土壤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请第三方效果评估。2019年4月至9月,效果评估单位按项目实际进展,多次组织现场复勘、资料审查、采样监测和评估,最终污染土壤场外处置验收合格。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得到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重庆中昂融通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