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钢崖线锦霞路及周边地块(F2-3-3/06等11个地块)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钢花路,占地面积约156830.29平方米(约235亩)。本次调查地块拟规划为公园绿地(F1-7/07部分地块、F1-3-1/05部分地块、F2-3-1/06部分地块、F2-1/04部分地块)、防护绿地(L19-1/04部分地块、F2-3-3/06部分地块)、公共设施用地(F1-2/05地块)、道路用地、文物古迹用地(F1-6/03部分地块)、商住用地(F2-2/03部分地块)和二类居住用地(F1-9-2/09部分地块、L19-3/04部分地块),因此,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地块规划分别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本次调查地块
北侧为崖体,南侧为居民区和原重钢一号变电站,西侧为居民区和商业区,东北侧为原重钢炼铁厂和重钢烧结厂,东侧为重钢炼钢厂和重钢高速线材厂。1956年前,本次调查地块为荒地。1956年后,地块内先后建成协和村、光明村、沪汉村职工宿舍,少部分区域用于办公、停车。2010年,开展地块内建筑物拆除活动。2012年,地块中段开始修建隋唐公园。2019年,地块北部开展隋唐公园扩建活动,地块北部和南部崖线公园开展绿化盖改造,同年3月,地块北部修建南大干道末端临时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
目前地块内除个别居民住宅外,其余建筑物均已被拆除,隋唐公园和南大干道末端临时污水处理站尚在运营。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以及基于对本次调查地块的资料收集、现场了解与实地踏勘、潜在污染物类型等资料综合剖析,项目组对本次调查地块采用系统网格布点法,在本次调查地块内布设了99个土壤样品监测点位和2个地下水监测点位,采集并送检了126个土壤样品和2个地下水样品。土壤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以及pH、钴、钒、铍、锡、铬、硒、锑、锰、锌、氰化物、二噁英、可溶性氟化物、苊、邻苯二甲酸二乙酯、芴、蒽、荧蒽、芘、苯酚、菲、苯并[ghi]苝、多氯联苯和石油烃(C10-C40)等;地下水监测因子包括pH、总硬度、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六价铬、砷、镉、铜、铅、锰、镍、锌、汞、钴、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1,2,4-三氯苯、2,4-二硝基甲苯、2,6-二硝基甲苯、萘、蒽、荧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脂、2,4,6-三氯苯酚、五氯苯酚、六氯苯和石油烃(C10-C40)。
监测结果表明:第一类用地范围内土壤样品中所有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或本次调查评估的筛选值,第二类用地范围内土壤样品中所有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或本次调查评估的筛选值;地下水样品各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标准值,石油烃(C10-C40)和钒浓度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报告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可以安全利用,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此外,土壤样品YX61所在区域规划为文物古迹用地(第二类用地),该样品中半挥发有机物苯并[a]芘含量为0.7mg/kg,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要求,但超过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0.55mg/kg),后期建设过程中需要对该区域内土壤进行妥善管理,防止该区域内土壤转移至第一类用地性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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